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郑东自然资交易告字〔2023〕4号
经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东新区分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郑东新区郑政东出〔2023〕11、12、13、14、15、16号(网)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发布公告。本次出让活动具体组织实施由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东新区分局和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 位置 |
使用权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 总额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出让 年限 (年) |
开发 程度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高度(米) |
绿地率(%) |
||||||||||
郑政东出〔2023〕 |
郑东新区龙湖区域龙湖中环北路北、龙津路西 |
58214.71 |
地上:工业用地(新型工业用地)地下: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3.0 >2.5 |
<45 |
<45 |
>20 |
≥101600 |
30710 |
6142 |
200 |
地上:50地下:50 |
五通一平 |
郑政东出〔2023〕 |
郑东新区龙湖区域龙润西路北、龙源西六街东 |
33273.91 |
地上:工业用地(新型工业用地)地下: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3.0 >2.5 |
<40 |
<45 |
>20 |
≥51130 |
17550 |
3510 |
200 |
地上:50地下:50 |
五通一平 |
郑政东出〔2023〕13号(网) |
郑东新区龙湖区域龙湖中环北路南、龙源路东 |
21963.08 |
地上:工业用地(新型工业用地)地下: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3.0 >2.5 |
<45 |
<45 |
>20 |
≥38600 |
11600 |
2320 |
200 |
地上:50地下:50 |
五通一平 |
郑政东出〔2023〕14号(网) |
郑东新区龙湖区域龙润东路北、龙源路东 |
27702.05 |
地上:工业用地(新型工业用地)地下: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3.0 >2.5 |
<40 |
<45 |
>20 |
≥49200 |
14600 |
2920 |
200 |
地上:50地下:50 |
五通一平 |
郑政东出〔2023〕15号(网) |
郑东新区龙湖区域龙湖内环南路北、如意东路西 |
7133.85 |
地上:零售商业、餐饮、旅馆用地 |
<3.0 |
<60 |
北侧控制为45米,南侧控制为30米 |
>10 |
≥13660 |
9560 |
4780 |
200 |
地上:40 |
五通一平 |
郑政东出〔2023〕16号(网) |
郑东新区龙子湖区域明德街北、夏庄街西 |
25955.79 |
地上:工业用地(新型工业用地)地下: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3.5 >2.5 |
<40 |
<80 |
≥20 |
≥36000 |
5630 |
1126 |
200 |
地上:50地下:50 |
五通一平 |
此次网上出让地块为政府储备土地。建设相关指标详见《土地出让前置条件意见书》,拟建项目要严格按照城乡规划和相关规定执行,并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之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网上挂牌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郑政东出〔2023〕11、12、13、14、15、16号(网)地块采用网上无底价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公告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10月9日。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认证手续(流程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j9九游网站官网http://zzggzy.zhengzhou.gov.cn“办事指南”窗口),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j9九游网站官网点击“交易主体登录”),浏览公告并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24日。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17时。网上交易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网上竞得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21房间进行查验,通过后签订《竞得结果》。竞得人取得《竞得结果》后需携带相关审核资料于2个工作日内到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金融智谷)2号楼703室进行后置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成交确认书》。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郑政东出〔2023〕11、12、13、14、15、16号(网)宗地土地出让金缴款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且需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不少于出让金总额的50%。
(二)竞买人应全面了解发改部门关于项目核准备案的详细规定和程序,以确定是否参与竞买。
(三)竞买人应全面了解《郑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管理办法》(郑政办〔2015〕8号)和《挂牌出让须知》。
(四)郑政东出〔2023〕11号(网)为产业用地,产业实施方案以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郑东新区管委会关于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产业的实施方案》(郑东产业用地文〔2023〕17号)为准,摘牌单位竞得该宗地后,四个工作日内和郑东新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建设合同》《产业发展承诺书》并由郑东新区管委会出具产业准入审核结果,《投资建设合同》《产业发展承诺书》和产业准入审核结果作为后置资格审查条件,审核通过的按照流程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将签订的《投资建设合同》《产业发展承诺书》和产业准入审核结果作为附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371-66676010。
(五)郑政东出〔2023〕12号(网)为产业用地,产业实施方案以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郑东新区管委会关于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产业的实施方案》(郑东产业用地文〔2023〕15号)为准,摘牌单位竞得该宗地后,四个工作日内和郑东新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建设合同》《产业发展承诺书》并由郑东新区管委会出具产业准入审核结果,《投资建设合同》《产业发展承诺书》和产业准入审核结果作为后置资格审查条件,审核通过的按照流程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将签订的《投资建设合同》《产业发展承诺书》和产业准入审核结果作为附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371-66672775。
(六)郑政东出〔2023〕13号(网)为产业用地,产业实施方案以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郑东新区管委会关于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产业的实施方案》(郑东产业用地文〔2023〕24号)为准,摘牌单位竞得该宗地后,四个工作日内和郑东新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建设合同》《产业发展承诺书》并由郑东新区管委会出具产业准入审核结果,《投资建设合同》《产业发展承诺书》和产业准入审核结果作为后置资格审查条件,审核通过的按照流程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将签订的《投资建设合同》《产业发展承诺书》和产业准入审核结果作为附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联系人:过老师,电话:0371-67179495。
(七)郑政东出〔2023〕14号(网)为产业用地,产业实施方案以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郑东新区管委会关于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产业的实施方案》(郑东产业用地文〔2023〕22号)为准,摘牌单位竞得该宗地后,四个工作日内和郑东新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建设合同》《产业发展承诺书》并由郑东新区管委会出具产业准入审核结果,《投资建设合同》《产业发展承诺书》和产业准入审核结果作为后置资格审查条件,审核通过的按照流程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将签订的《投资建设合同》《产业发展承诺书》和产业准入审核结果作为附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联系人:过老师,电话:0371-67179495。
(八)郑政东出〔2023〕15号(网)为产业用地,产业实施方案以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郑东新区管委会关于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产业的实施方案》(郑东产业用地文〔2023〕16号)为准,摘牌单位竞得该宗地后,四个工作日内和郑东新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建设合同》《产业发展承诺书》并由郑东新区管委会出具产业准入审核结果,《投资建设合同》《产业发展承诺书》和产业准入审核结果作为后置资格审查条件,审核通过的按照流程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将签订的《投资建设合同》《产业发展承诺书》和产业准入审核结果作为附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联系人:韩老师,电话:0371-67179600。
(九)郑政东出〔2023〕16号(网)为产业用地,产业实施方案以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郑东新区管委会关于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产业的实施方案》(郑东产业用地文〔2023〕19号)为准,摘牌单位竞得该宗地后,四个工作日内和郑东新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建设合同》《产业发展承诺书》并由郑东新区管委会出具产业准入审核结果,《投资建设合同》《产业发展承诺书》和产业准入审核结果作为后置资格审查条件,审核通过的按照流程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将签订的《投资建设合同》《产业发展承诺书》和产业准入审核结果作为附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371-66672775。
(十)郑政东出〔2023〕11、12、13、14、16号(网)地块鼓励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郑政东出〔2023〕15号(网)地块应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十一)本次公告地块均为产业用地,其中郑政东出〔2023〕11、12、13、14、16号(网)地块用途为工业用地(新型工业用地),郑政东出〔2023〕15号(网)地块用途零售商业、餐饮、旅馆用地。竞得人竞得土地后须取得相应产业准入条件,否则竞得结果无效。
七、j9九游网站的联系方式
(一)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东新区分局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金融智谷)2号楼703室
联系电话:0371-67179410、0371-67179737
联系人:马先生、郑先生
(二)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西路郑发大厦7021室
联系电话:0371-67188193、67188038
联系人:张先生、赵先生
(三)数字证书绑定交易系统咨询
联系电话:0371-67188038
联 系 人:赵先生
(四)交易系统技术问题咨询
联系电话:0371-67188807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东新区分局
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