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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二砂深联有限公司80%股权转让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14

郑公共资源产权(201705

受白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招标局)对深圳市二砂深联有限公司80%股权进行公开转让。

一、转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深圳市二砂深联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521日,法定代表人:蒋蒙宁,注册资本:42690160.45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制造、加工磨具、磨料、人造金刚石、涂附材料。

二、标的企业的股东结构

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80%的股权。

深圳市二砂深联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持有标的企业12.2%的股权。

陈金义持有标的企业1.98%的股权。

欧阳韧持有标的企业1.97%的股权。

张梅龙持有标的企业1.93%的股权。

季方印持有标的企业1.92%的股权。

三、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此次转让行为已经深圳市二砂深联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并经郑州市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郑改发办[2016]30号)。

四、标的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经审计,截至审计基准日2016930日,深圳市二砂深联有限公司资产总计(合并数)108,884,134.93元,负债总计(合并数)82,621,739.18元,净资产(合并数)26,262,395.75元。

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930日,深圳市二砂深联有限公司资产总计16700.09万元,负债总计8211.96万元,净资产8488.13万元。

五、转让底价、交易条件

(一)转让底价

深圳市二砂深联有限公司80%股权转让底价为6790.51万元。

(二)交易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自《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如因受让方原因未能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或者受让方未能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价款或者恶意竞价造成交易失败的,则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违约给转让方所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2、意向受让方在受让深圳市二砂深联有限公司80%国有股权后,须按照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严格执行,妥善安置职工;

3、本次受让目的是为了企业有序经营和良好的存续发展,在保持主营业务10年不变的基础上,可以选择有利于深圳市二砂深联有限公司持续发展的业务;

4、意向受让方在成功受让标的股权后,应认真履行改制实施方案中的债权债务处理办法。意向受让方须作为保证人,与债权人签署《担保合同》,保证自《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债务人深圳市二砂深联有限公司一次性清偿以下债务,如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偿还,则由保证人履行以下债务:(1)欠白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息合计人民币12,929,279.53元(截止2016930日,以后利息另计);(2)欠白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单位河南白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000.00元。深圳市二砂深联有限公司其他所欠债务,由改制后的标的企业承继,并负责依法清偿;

5、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应提交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的后续运营方案,该方案须符合深圳市工业区升级改造总体规划纲要(2007-2020)的要求,本地块为工业用地,其土地性质不可变更。该方案应征求深圳市二砂深联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意见后,报经深圳市二砂深联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

6、自2016930日审计评估基准日后,深圳市二砂深联有限公司发生的债权债务及其他费用,须全部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7、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涉及需要报批的事项,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1、深圳市二砂深联有限公司在深圳农村商业银行龙城支行有贷款,截止2016930日深圳市二砂深联有限公司贷款本金共计人民币 37965955元(利息另计),已由深圳市二砂深联有限公司用自有房地产抵押作为担保。

2、位于深圳市二砂深联有限公司厂区内的部分建筑物,规划建筑面积与实际建筑面积不符,无法验收,该部分建筑物未办理房产证。

3、根据深圳市二砂深联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决议,原股东放弃深圳市二砂深联有限公司80%国有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七、公告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截止日期为2017810日。若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将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意向受让人请于810日前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招标局)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资格确认通过的意向受让方请于815日前缴纳500万元受让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账户名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号:9 9501 8801 0669 4879,开户行:郑州银行经开区支行)。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和购买。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交易费用和竞价佣金;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

联 系 人: 刘文杰、陈晓鸽

联系电话: 0371-67188804

    址: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21号新蒲大厦5519房间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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