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双湖水务有限公司70%股权转让公告
郑公共资源产权【2017】02号
受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招标局)对新郑双湖水务有限公司70%股权进行公开转让。挂牌价格为2017.55万元(人民币)整。
一、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新郑双湖水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3日,法定代表人:张建中,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污水处理,中水利用。(2015年4月3日换发执照正副本)(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标的企业股权构成情况
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70%的股权;
郑州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30%的股权。
三、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此次转让行为已经新郑双湖水务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通过,并经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郑国资[2016]179号)。
四、标的企业近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经审计,截止2016年4月30日,新郑双湖水务有限公司资产总计75,237,908.28元,负债总计48,283,459.97元,净资产26,954,448.31元。
五、转让标的企业核准备案情况
新郑双湖水务有限公司评估结果已经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六、交易条件
1、标的企业的债务必须在签订股权交易协议之前由受让方清理完毕,标的企业的债权由受让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2、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成功后对标的企业污水厂进行提标改造,对《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收水范围内的污水进行全收集全处理。
3、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成功后按照《龙湖镇市政公用设施专项规划》对《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收水范围内的污水管网进行升级改造。
七、公告期限及转让方式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25日。若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将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意向受让人请于公告期内向郑州市产权交易市场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缴纳200万元受让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和购买。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交易费用和竞价佣金;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
联 系 人: 刘文杰、陈晓鸽
联系电话: 0371-67188804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21号新蒲大厦5楼519房间
网 址: http://www.zzsggzy.com
http://cqsc.zhengzhou.gov.cn
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招标局)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