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工程和医疗设备项目
电子化交易流程及办事指南
(试行)
一、交易登记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登录交易平台,填报提交交易登记信息,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资料电子件并加盖电子签章,交易中心受理登记。
二、场地预约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平台自主预约交易场地,系统自动确认。
如不能按预约时间进行开评标的,应及时通过系统平台进行场地变更并提交相关情况说明材料电子件。
三、公告发布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登录交易平台,填报提交公告发布(投标邀请)信息,上传公告(投标邀请函)电子件并加盖电子签章,交易中心受理发布。
1.公告发布包含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等;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对公告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在其他媒介同步发布的,应确保内容一致;
3.潜在投标人已在交易平台诚信库登记,完善提交相关信息,方可获取文件。
四、文件发放(领取)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登录交易平台,制作提交文件发布信息,上传文件电子件并加盖电子签章,交易中心受理发布。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无需投标报名,直接登录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1.文件发放包含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控制价文件)及其澄清或修改内容;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遵守《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代收代退管理暂行办法》,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并按《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规范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的通知》要求,履行自动退还流程;
3.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平台发布的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如须提交保证金的项目应及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五、资格预审安排
资格预审活动所涉及的场地预约、公告发布、文件发放(领取)、申请文件递交、评审专家抽取、资格评审等事项,参照本流程须知的二、三、四、六、七、八项的相关要求办理。
六、评标专家抽取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抽取评标专家,应在招标监督部门的监督下,通过“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终端”随机抽取(如属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通过交易中心专家抽取室按规定从商务部法定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专家库随机抽取)。抽取工作结束后,参与抽取的所有人员应在评标专家抽取函上签字。
提交资料:
1.授权委托书和抽取人身份证明;
2.《评标专家抽取登记表》(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3.参与抽取的所有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七、开标活动安排
(一)开标准备:
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提前到达开标现场,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做好开标准备工作;
2.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应提前登录开标系统按规定时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做好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等相关工作。
(二)开标工作:
1.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具体要求参照《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会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系统内及时提出异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异议进行网上答复;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提请监督部门现场监督。
八、评标活动安排
1.评标专家凭手机短信通知和身份证件进入评标区;
2.现场核对专家身份,评标专家在专家签到表、评标专家廉洁自律承诺书、评标专家回避情况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3.宣布评标纪律,评委会评标并出具评标报告并电子签章。
九、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登录交易平台,填报提交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公示信息,上传公示电子件并加盖电子签章,交易中心受理发布。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对公示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在其他媒介同步发布的,应确保内容一致。
备注:采用竞争性磋商(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等方式,参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