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
进场交易流程及办事须知
(试行)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登录交易平台,填报提交交易登记信息,上传相关资料电子件,交易中心受理登记。
提交资料:
1.《进场交易申请登记表》(附标段划分表),招标人和招标监督部门盖章;
2.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表或其他相关批复文件。
温馨提示:
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已在交易平台诚信库登记,项目已经审批、核准(备案);
2. 所提交资料应加盖招标人公章,上传电子件应加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章。
二、场地预约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场地预约申请,交易中心统筹安排确认交易场地。
温馨提示:
1. 资格评审、开标、评标等活动需要网上预约场地。
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预约的场地应与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中确定的时间保持一致。
3. 如不能按照预约时间进行的,应及时进行场地变更并提交相关情况说明材料。
三、公告发布(投标报名、投标邀请)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登录交易平台,填报提交公告发布(投标邀请)信息,上传公告(投标邀请函)电子件并加盖电子签章,交易中心受理发布。
提交资料:
公告发布(投标邀请函)文本(已向招标监督部门备案;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并由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温馨提示:
1. 公告发布包含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等;
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对公告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在其他媒介同步发布的,应确保内容一致。
3. 潜在投标人已在交易平台诚信库登记,完善提交相关信息,方可投标报名和获取文件;
4. 潜在投标人按照公告发布(投标邀请函)要求,登录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邀请回复)。
四、文件发放(领取)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登录交易平台,制作提交文件发布信息,上传文件电子件并加盖电子签章,交易中心受理发布。
提交资料:
文件文本电子件(已向招标监督部门备案;并加盖电子签章)。
温馨提示:
1. 文件发放包含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控制价文件)及其澄清或修改内容;
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遵守《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代收代退管理暂行办法》,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 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平台发布的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及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五、资格预审安排
资格预审活动所涉及的场地预约、公告发布、文件发放(领取)、申请文件递交、评审专家抽取、资格评审等事项,参照本流程须知的二、三、四、六、七、八项的相关要求办理。
六、评标专家抽取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抽取评标专家,应在招标监督部门的监督下,通过交易中心设立的“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终端”随机抽取。抽取工作结束后,参与抽取的所有人员应在评标专家抽取函上签字。
提交资料:
1. 授权委托书和抽取人身份证明;
2.《评标专家抽取登记表》(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温馨提示:
参与抽取的所有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七、开标活动安排
(一)开标准备:
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提前到达开标现场,并做好投标文件接收、开标签到等开标准备工作;
2. 投标人应及时做好投标文件递交、开标签到以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准备等相关工作。
(二)开标工作:
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会议,并做好开标记录,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
2. 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将所有开标资料运送至评标场地,并确保完整一致。
提交资料:
《开标记录》及相关表格。
温馨提示:
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提请招标监督部门现场监督,参与开评的所有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2. 开标结束后,开标记录和相关表格的电子件(加盖电子签章)应上传至交易平台。
八、评标活动安排
(一)评标准备:
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时做好评标所需文件及相关表格的准备工作;
2. 投标人应随时做好评标验证、评委会澄清说明等准备工作。
(二)评标工作:
1. 评标专家凭手机短信通知和身份证件进入评标区;
2. 现场核对专家身份,评标专家在专家签到表、评标专家廉洁自律承诺书、评标专家回避情况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3. 宣布评标纪律,评委会评标并出具评标报告;
4. 评标报告及相关表格电子件(加盖电子签章)应上传至交易平台。
提交资料:
1. 《评标专家回避情况一览表》、《评标专家签到表》;
2. 《评标报告》及评标汇总相关表格。
九、评标资料临时存放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收集整理评标资料,现场填写《交易项目评标资料存放清单》,将评标资料按要求存放至“评标资料临时存放柜”,存放期限至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
温馨提示:
评标资料的存放或提取,应在交易中心、监督部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共同参与下进行。
十、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登录交易平台,填报提交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公示信息,上传公示电子件并加盖电子签章,交易中心受理发布。
提交资料:
公示信息文本(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并由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温馨提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对公示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在其他媒介同步发布的,应确保内容一致。
十一、交易凭证出具
交易凭证由交易中心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出具。获取交易凭证,应完成交易服务费缴纳、进场交易存档资料提交、投标保证金退还等工作。